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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 | ![]() |
香港胸肺基金会于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二日在香港成立。根据组织章程,基金会成立的目标旨在:
- 组织并协调关注呼吸系统疾病的成因、诊断、预防和治疗的机构、公司、协会、学会、研究院、法定团体、有关当局及独立人士的力量,务求减低呼吸系统疾病在本港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 筹组、推动、鼓励、发展及协助医疗专业和专职医疗人员学习、掌握、宣扬和应用有关呼吸系统疾病的成因、诊断、预防及治疗的信息和知识。
- 推动基金会的目标,鼓励、激发及协助就呼吸系统疾病的成因和治疗进行的探讨和研究。
- 激发大众对如何预防及治疗呼吸系统疾病和相关问题的兴趣并提供公众教育;协助香港的医疗专业了解诊断、预防及治疗呼吸系统疾病的最新技术以及医疗和科学研究的最新发展。
- 鼓励、协助及安排执业医生、专职医疗人员、科学家、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士到本港进行研究和学习,或就导致、诊断、预防及治疗呼吸系统疾病的理论和实践方案作具体论证和教学。
- 鼓励、协助及安排执业医生、专职医疗人员、科学家、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士前往海外参予会议、进行研究、学习和受训,以汲取有关诊断、预防及治疗呼吸系统疾病最新方法的经验。
- 颁授奖学金、捐款、资助、津贴及提供财务或其他所需支持予学校、大专院校、教育机构、学生及欲透过进修提升和推广健康教育的人士;表彰对导致、诊断、预防及治疗呼吸系统疾病有重要贡献的人士。
- 为学生、执业医生、专职医疗人员、科学家及其他相关人士安排或提供金钱援助、成立奖学金及给予捐款作科研及学习用途,或用以教授及论证对导致、诊断、预防及治疗呼吸系统疾病的专业技术及知识。
- 跟本港及海外建会目标与香港胸肺基金会整体或部份类同的团体或机构互相合作。
- 对于与基金会有类同目标的协会、研究院和机构,不管其建于本港或其他地方,是否根据公司法组成,均协助建立、予以津贴、推广、合作、接受合拼或入会、提供捐宪捐助或成为其会员参与控制、管理、监督、提供贷款、金钱或其他所需援助,但有关协会、研究院和组织需禁止将所得收益和物业分发予其会员。
- 鼓励、筹划、推广、成立、支持及管理特别医疗设施、疗养院、诊所、医院及研究院,为呼吸系统疾病患者提供护理、治疗和复康支持。
- 推广、筹划、扶植、发展、成立及资助特别设施,为由于呼吸系统疾病而无法负担全部或部分生活费的患者提供住院或复康服务,及为这些患者提供合适的就业辅导和职业介绍。




